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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文號
41-106-03044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3/29
違規日期
2017/01/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有礙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2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一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阿公店溪水防道路沿線(永安區文興段987地號、復興段1215、1233地號土地)
統一編號
88500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