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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牧場

文號
30-110-10001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0/14
違規日期
2021/08/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飼養豬隻約600頭,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規模,惟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將畜牧廢水貯留於場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臺端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段沙崙小段一三三○、一三三一、一三三二、一三三三、一三三四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段沙崙小段1330、1331、1332、1333、133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