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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4/08
- 違規日期
- 2023/10/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含銅污泥,廢棄物代碼:C-0110)貯存地點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惟未依規定事先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八一巷三二弄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81巷32弄1號(1、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