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070021
- 處分日期
- 2017/07/19
- 違規日期
- 2017/03/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祥祐公司從事廢棄物熱處理及焚化處理作業,領有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3月23日至該公司進行稽查,發現處理場之清除車輛營運進出、處理設施進料、出料等操作紀錄,業者表示未存放在廠內。查業者未將營運紀錄、操作紀錄保存於許可證登記之場(廠)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一四九弄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一四九弄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