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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鵬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14-03378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20
違規日期
2025/01/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車輛KLC-713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福興村牛稠溪一之六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第二貨櫃中心63碼頭管制站
統一編號
6516530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