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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亨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7002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7/05
違規日期
2019/04/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4月9日派員稽查,於大智陸橋下側溝發現有淡紅色廢水排放,經循線追查發現係由貴公司廠房排放,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作業後將清洗二層鍋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即排出廠外,惟未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2條及編號59規定加重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雅街一八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一段396號
統一編號
2505755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