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新寶纓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寶纓畜牧場

文號
30-110-02000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2/17
違規日期
2021/01/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新寶纓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廢水每日抄表紀錄,其110年1月4日登記回收水表讀值為7653m3,現場回收水表讀值為8652m3,其110年1月4日之回收水量達999m3,與109年1月8日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載每日最大回收水量3CMD不符及未依109年11月16日先行同意變更之許可申請最大回收水量30CMD執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一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二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三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四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1961、196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