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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2/04
- 違規日期
- 2021/0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390045)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1號)。經本局110年1月19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表示仁久環保企業社(證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84號)收運家戶、社區大樓之一般廢棄物至該社所屬停車場暫置,後交由貴公司清除車輛轉運至本市文山焚化廠處理,經查,貴公司所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前述轉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順和三街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順和三街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