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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金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10001
裁罰機關
金門縣
處分日期
2018/01/05
違規日期
2018/01/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將礦物細料置於金湖鎮太湖劃測段419-17地號附近,經會同該公司至現場會勘,該公司說明該礦物細料係來自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依所提供資料其物化性酸鹼值達12.25,該公司堆置細料未設有污染防治措施,有污染之虞,據此已違反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二六樓之一○
違規地址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劃測段419-17地號
統一編號
538790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