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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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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4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4/22
- 違規日期
- 2024/03/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農產品(鳳梨、紅豆、豆類……等)清洗→切丁→裝桶→貼標→儲存。現場作業中,有清洗廢水產生,經本局於113年3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作業廢水逕由廠後貯水槽排放至廠外路旁側溝進入農田水利會排水,貴公司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有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本案於113年3月2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929)限期113年4月1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4月1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附表五、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里大德路一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里大德路18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