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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泰企業社

文號
40-109-06001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6/12
違規日期
2017/12/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12月14日10時15分許於神岡區和睦路一段636-1號前執行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聯合稽查攔檢作業時,查獲皇泰企業社所屬車輛(車號:KEC-5885,駕駛人:陳良安)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處理地點途中未依規定攜帶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石川里石川路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636之1號前
統一編號
3896307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