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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大貿易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9001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9/13
違規日期
2021/04/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28日10時4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景庄街202巷58之20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從事涼拌海帶絲製作,現場製程所產生之綠色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由排放口流入後方水溝,再流至大排水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大同里大墩六街九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景庄街202巷58之20號
統一編號
2306652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