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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100004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違規日期
 
                - 2017/08/17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083-01)氯乙酸備查文件於106年6月30日到期,本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地址: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120號3樓,管制編號:J59A5143)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083-01)氯乙酸於106年7月1日迄今仍有貯存36.216公斤情事,且未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暨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中華路一二○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