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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精機廠

文號
40-113-09001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9/09
違規日期
2024/08/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O○○係擔任貴公司(管制編號:OOOO)專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惟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O月O日環循利字第OOO號函查詢結果,該名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兼任貴公司非屬環境保護相關法令所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一六七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一六七號二樓
統一編號
1608150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