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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違規日期
- 2020/12/29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二路15號)稽查,查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乙醚」申報運作紀錄結餘量為570公斤,惟該場所未運作(貯存)該項毒性化學物質,即貴公司未依照實際運作情形申報,導致結餘量與申報量不相符,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二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