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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47
- 處分日期
- 2021/10/21
- 違規日期
- 2021/08/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該公司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之空污防制設備A001填充式洗滌塔,經會同該公司代表以pH meter檢測洗滌液pH值11.72,與該公司監測儀表pH計數值8.49(許可範圍7-9)落差甚大;另循環水量錶已故障,該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監測設施(pH及循環用水錶)之正常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2.另查該公司110年1月至110年8月之空污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發現110年8月未正確記錄加水量及循環水量之數值(欄位之數值錯置),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3.勾稽該公司110年6月收受事業廢棄物聯單共41筆,總收受量為1726.1公噸,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之使用量分別為無機性污泥(D-0902)1132.919公噸,淨水污泥(R-0909)593.73公噸,與該公司提供之原料參配量與百分比尚符,惟再利用後產品名稱欄位均申報為紅磚-濕胚,且產品重量欄位係申報生胚而非紅磚之重量,顯未正確申報廢棄物之再利用完成之時間及產品名稱、數量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林路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林路二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