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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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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1-112-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9/05
- 違規日期
- 2023/07/12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7月12日自來水水質採樣,檢測結果其中楠玉淨水場自來水水質總三鹵甲烷測值為0.102 mg/L,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0.08 mg/L),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暨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裁處書公文送達20日內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暨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規定,依同條例第24條暨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項次五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進學里南門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0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