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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60066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違規日期
- 2020/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執行聯合專案稽查,本局110年4月15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至貴事業位於本市岡山區○○路○○○巷○○號廠址聯合稽查,貴事業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者登記檢核),主要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製造,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109年1月至110年2月廢塑膠(R-0201)營運紀錄、使用量及貯存量分別為284.2724公噸、339.524公噸及0.7公噸,營運紀錄短報54.5516公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三八一巷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三八一巷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