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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1-090024
- 處分日期
- 2012/09/25
- 違規日期
- 2011/06/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高市環局空處字第20-100-070017號裁處書」已於100年8月23日(繳款書編號10015169)完成繳費程序(繳費金額20,000元),因處分對象主體由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變更為「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商廠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公私場所違反…第二十三條、…;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本處分需補繳80,000元罰鍰,因已完成環境教育2小時,不另行通知參加講習。)限改日期:101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三商街一巷二弄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5937、5938、5939小段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