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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70027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違規日期
- 2019/06/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5278-02號)。經本府勾稽「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5月10日定期申報之檢測報告(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90mg/Nm3,已超出陶瓷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50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大鶯路一○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大鶯路一○七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