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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康法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2-05004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5/13
違規日期
2023/04/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112年4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新市二廠未依規定申報111年12月至112年2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產出量、廢棄物產生量、廢棄物貯存量及廢棄物清運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三六號三樓之一一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17之1號
統一編號
2878593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