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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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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38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違規日期
- 2025/04/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4月2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107657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倉庫、危險物品儲存場所等新建工[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188號]已於於113年8月3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0.1%,惟本局於114年4月24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西路一三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墘段特工區小段34地號等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