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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30011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違規日期
- 2019/01/22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88號5樓之1)稽查,經查貴公司藥品櫃貯存以下5種商品,其成分含量均已達管制濃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一至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依法告發。(一)商品名:「氰化鉀」,含氰化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572.23公克。(二)商品名:「三氯甲烷」,含三氯甲烷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198.53公克。(三)商品名:「重鉻酸鉀」,含重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1339.42公克。(四)商品名:「吡啶」,含吡啶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1295.6公克。(五)商品名:「鉻酸鉀」,含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773.79公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經國路八八八號五樓之ㄧ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