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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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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100005
- 處分日期
- 2020/10/16
- 違規日期
- 2020/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處字第0510號),屬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情形之機構(管制編號:F0814777),經查發現有受委託收容昇記建材有限公司(管制編號:A3405686)清運逢昌營造有限公司承攬桃園市政府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桃園忠烈祠暨神社文化園區第二期修復工程(管制編號:H42C4157)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網路申報遞受三聯單(聯單編號:H42C415710900048、H42C41571090004、6H42C415710900047)之登載清除機具車輛(車號:759-TL),與紙本遞受三聯單登載清除機具車輛(車號:KEC-0669)不符,經比對該三筆聯單車輛進場畫面確認實際清除車輛(車號:KEC-0669),網路申報資料記載之清除車輛車號與實際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不符,貴公司未自收受廢棄物後一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一日內,請求該事業、清除者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2)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海山里民生路一段三三號九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