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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11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違規日期
- 2024/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7月10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廢保溫材料(D-0403)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橡膠混合物(D-03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等廢棄物貯存於作業區廠房A棟及外圍空地(名稱:第二期 SAR_2 M),未與原物料分別貯存;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以及未妥善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之違規事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8月9日通知陳述意見函,限期貴公司於113年9月2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工業三路一一號、一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工業三路一一號、一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