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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福田牧場

文號
30-107-110010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1/28
違規日期
2018/09/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業
違規情節
廣福田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於107年9月20日派員稽查,查獲該場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從事畜牧廢水貯留作業,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規定處以罰鍰並令停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永春里湖東路二四之五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白米甕段一一八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