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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違規日期
- 2020/12/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本局109年12月22日上午10時0分至現場勾稽貴公司109年7月至11月共計22筆聯單進行CCTV影像查核,經檢視影像畫面(進廠、過磅區、廢棄物貯存區、出廠)比對,查21台車輛未將車上廢棄物載運至貯存區卸載廢棄物即離廠,明顯與申報聯單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分別按次裁罰共計新臺幣132,000元整(6,000元*22次=132,000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七三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七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