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文號
- 23-102-100010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10/15
- 違規日期
- 2013/09/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2年10月23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2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環中路交叉口(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五工區工程(A標))
- 統一編號
- 5201470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