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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83
- 處分日期
- 2020/04/27
- 違規日期
- 2019/10/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0月4日執行「108年鳳山溪污染源專案管制計畫」聯合稽查,發現該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塑膠(R-0201)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十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忠街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忠街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