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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08
- 處分日期
- 2017/07/10
- 違規日期
- 2017/04/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執行貴公司路竹廠(高雄市路竹區北嶺里民有路161號)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 許可符合度查核,查貴公司路竹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 105年度原物料使用記錄年度報表,其燃料用量(電力)105年用量為2,353,280度/年(年許可量為600,000度/年),超出年許可量292.21%。另現場稽查發現金屬表面清洗程序 (M01)增設2座氨氣裂解爐(使用氨氣),並未於許可證上登載,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或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於106年9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又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2條第2項規定申請延長改善期限,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北嶺里民有路一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北嶺里民有路一六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