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6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6/11
- 違規日期
- 2024/11/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41,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承攬之「113年度雙溪區市管河川維持河道暢通及環境整理等工程(開口契約)-第3分案(擴充)-雙溪區牡丹溪因113年6月30日豪大雨致河道淤積及護岸淘空災害復建工程」未妥善採取適當之防治措施,在雙溪河系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淤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1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雙溪區外平林九之六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雙溪區牡丹溪(東榮大橋下)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