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20009
- 處分日期
- 2019/12/03
- 違規日期
- 2019/0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108年2月20日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以下簡稱高雄關)報運進口PLASTIC MATERIALS等乙批(報單第BD/08/337/V0199號),經查驗結果,來貨第1項為可再利用回收塑膠碎片,材質為PE、PP合乎單一材質、單一包裝。惟經高雄關確認該公司非屬107年10月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一、(二)所載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且未申請廢棄物輸入許可逕自輸入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合里南工街一四五巷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合里南工街145巷4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