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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36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違規日期
- 2020/03/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新都路218之1號(新都段127地號)內,發現貴工程行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物(土塊、廢石膏板等)載運至未登記貯存場內貯存,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府南里金華路一段四八四巷一六五弄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新都路218之1號(新都段12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