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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文號
20-107-10001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15
違規日期
2018/09/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5號從事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酚醛樹脂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86-00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9月19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M03製程107年8、9月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中E302冷凝器之冷卻水入、出口溫度與許可核定操作溫度不符,前開未依許可核定內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M03製程於107年11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5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五號
統一編號
7596417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