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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23
- 處分日期
- 2017/11/15
- 違規日期
- 2017/11/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今日為聯合稽查作業。2.查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熱浸鋅程序(M01)」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查核時污染源E001~E010操作中。3.現場查核另發現有製管機,從事管製造加工,以原料鋼帶→押延成型→焊接且使用有機溶劑切削油,統計106年1-10月部門,領料明細表共計7800加侖,換算公制單位合計31.913公噸,現場共6台機台。4.承上,現場使用有機溶劑總實際使用量31.913公噸/年,已達環保署公第八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公告條件,該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