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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6/02
- 違規日期
- 2022/05/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分廠於本市后里區舊社里舊社路9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9-07號),經本局於111年5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檢測值為3.8(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現場立即調整並報本局查驗,經本局當場檢測放流水之pH值為8.8(限值:6-9),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舊社里舊社路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舊社里舊社路9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