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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06
- 處分日期
- 2017/12/01
- 違規日期
- 2017/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105年10月至106年04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於106年8月4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3590)現場稽查,經查發現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清理計劃書核准字號:J09306240002)所登載最大產生量為0.8公噸/月,大於平均每日16公斤,應於106年3月1日起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該項廢棄物,惟貴公司於106年03月至04月份期間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申報為0.345、0.252公噸/月,貯存量皆申報錯誤為0公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三民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三民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