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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06
 
            
            
            
                
- 處分日期
 
                - 2017/12/01
 
            
            
                
- 違規日期
 
                - 2017/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勾稽貴公司105年10月至106年04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本局於106年8月4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3590)現場稽查,經查發現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清理計劃書核准字號:J09306240002)所登載最大產生量為0.8公噸/月,大於平均每日16公斤,應於106年3月1日起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該項廢棄物,惟貴公司於106年03月至04月份期間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申報為0.345、0.252公噸/月,貯存量皆申報錯誤為0公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三民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三民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