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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文號
30-105-07002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8/01
違規日期
2016/06/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6,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處於105年5月31日二工工字第1050055985號函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經本局於105年6月21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50057707號函同意核備在案,予以認定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區大全街一二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台63線道路4K+191~4K215
統一編號
520018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