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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墩畜牧場

文號
30-110-05002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18
違規日期
2021/03/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18,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採集畜牧廢水放流水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86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限期臺端於110年6月18日前先行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並於110年7月5日前完成放流水質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限改日期:110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八四之十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