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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05
- 處分日期
- 2020/12/01
- 違規日期
- 2020/10/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17-00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進料斗作業中,製程主要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12),無法正常啟動,且連通污染源間管線有破損情形,是貴公司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