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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文號
30-103-04002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4/04/15
違規日期
2014/0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五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南路31巷
統一編號
0233329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