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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弘畜牧場

文號
41-110-070012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7/05
違規日期
2021/05/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稽查時,台端於朴子市吳竹子腳段德家小段489、490地號經營適弘畜牧場見有露天曝曬雞糞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吳竹子腳段德家小段四八九、四九○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吳竹子腳段德家小段489、49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