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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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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違規日期
- 2025/04/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M01屠宰作業程序,期間為109年2月24日至114年1月30日止(府環空操證字第P0860-02),未於許可證期限屆至前申請展延,該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失效,合先敘明。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4日稽查時當下雖未運作,唯查現場紀錄114年3月「固定污染源相關資料操作紀錄表」及「114年佳誠屠宰場03月份每日屠宰隻數及屠宰時間表」均留有實際操作紀錄內容,係未重新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口湖鄉青蚶村青蚶一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口湖鄉青蚶村青蚶120之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7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