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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8/21
- 違規日期
- 2023/06/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條102條暨本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112年6月10日(稽查編號:20-W-K003217)水污染稽查紀錄辦理二、貴公司「毅太企業安樂區新會段(110基府都建字第013號)地上4層廠房新建工程(毅太企業新會段新建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程),貴公司業於111年3月10日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經本府111年4月28日府環水貳字第1110360394號函核准在案,合先敘明。三、本市環保局前於112年6月10日至「毅太企業安樂區新會段(110基府都建字第013號)地上4層廠房新建工程(毅太企業新會段新建工程)」進行稽查作業,查現場無設置洗車台,另沉砂池尺寸未依前揭核定之計畫書建造。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一四七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新會段303、315-7等2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