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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違規日期
- 2024/10/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即足順耶清潔行)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21號),依經濟部芳苑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水肥處理申報資料,與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作業比對發現,臺端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E-8622),有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情事。於113年10月第四週(113/10/21~113/10/25)明顯異常(22號車輛至本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838號與23號車輛至本縣員林市和平街11號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大溪路二段一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大溪路二段一三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