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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15
- 處分日期
- 2022/03/18
- 違規日期
- 2021/09/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9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私設貯存場於本市楠梓區經建路5-1巷5號,現場貯存11桶以貝克桶盛裝之A-9001,並設有4座反應槽;貴公司收受國巨股份有限公司楠梓分公司(聯單編號:E490040411000465、E490040411000475)、國巨股份有限公司楠梓分公司(W6廠)(聯單編號:E490657711000077、E490657711000080)產出之鎳膏空罐及含鎳之廢擦拭布,惟許可核准處理之廢棄物種類未包含鎳膏空罐及含鎳之廢擦拭布,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經建路五之一巷三號、五號、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經建路5之1巷5、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