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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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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6/05
- 違規日期
- 2023/04/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至本縣湖口鄉○○段○○等地號稽查,目視現場堆置大量土石方,部分土石方夾雜瀝青、廢鐵、鋼筋及廢布等廢棄物,經查現場堆置土方及廢棄物(營建混合物)為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相關工程所產出,委由○○營造有限公司清運至前述地點堆置並篩分,查○○營造有限公司未取得再利用營建混合物核准資格,爰貴公司承攬工程產出之營建混合物未依規委託合法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述廢棄物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平等路五五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三元段1255、1311、1312及1314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