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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4/02
- 違規日期
- 2023/11/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21日派員前往本縣頭城鎮大溪段內大溪小段369地號(定位點:E121.8877205;N24.9476609)稽查,發現該處回填營建賸餘土石方夾雜麻布袋之情形;續於113年3月14日會同臺端確認來源為工程產生營建賸餘土石方,未依規定載運營建賸餘土石方夾雜麻布袋至該地號隨意棄置,該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8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復興路六一巷二一弄二號四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大溪段內大溪小段369地號(定位點:E121.8877205;N24.947660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