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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品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9001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9/18
違規日期
2018/04/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開挖支撐作業產生之作業廢水未妥善沉澱處理,造成黃泥色廢水排放工區外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茄苳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福泰里楓江路一六巷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建德路147號旁工地(興仁段617地號)
統一編號
5342609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