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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60024
- 處分日期
- 2021/06/04
- 違規日期
- 2021/01/12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2日下午1時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305051,廠址: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一段838號)稽查,貴公司於2樓實驗室貯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溴酸鉀」(含量:99%W/W以上,1瓶含瓶重計33.6012公克)與「二甲基黃」(1瓶含瓶重計40.495公克),惟「二甲基黃」瓶身未標示成分含量,另於110年3月4日採樣送驗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10)環檢一字第0979號檢驗報告,其「二甲基黃」含量為80%W/W以上,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濃度1%W/W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三之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